我市200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日前确定。记者昨日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,2005年我市企业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0%,上线为15%,下线为2%-3%。
确定企业工资指导线旨在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与指导,引导企业自主合理确定工资水平。根据指导线标准,生产经营正常、经济效益达到同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,可在企业上年工资总额的基础上,按照基准线10%的增幅安排今年度的工资增长。但依靠国家特殊政策获取超额垄断利润的垄断行业和企业,在岗职工工资水平已达到本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,原则上不应再加工资;而对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较大、工资水平偏低的企业,可按照上线15%的增幅提高工资;对于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,应按不低于2%-3%的下线标准安排在岗职工工资,但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职工的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。(曲哲、李伟平)
来源:惠州新闻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