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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疆出台新标准:七类人员评职称不计外语成绩
时间: 2004/7/18 16:48:52     来源: 互联网     编辑:      点击:1368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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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县及县以下专业技术人员最后一次享受外语加分政策

天山网讯(记者 傅晓华)7月14日,新疆人事厅出台2004年度全国及自治区职称外(汉)语等级考试合格标准,规定七种特殊人员参加今年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,可以不计成绩直接评审。

规定说,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;进入国家“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”第一、二层次人选;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;自治区优秀专家(管理期内);通过国家组织的出国人员出国前外语水平考试,并在国外学习、工作、访问一年以上者;获博士学位或者博士后经历人员;男55岁、女50岁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(年龄截止在评审年度12月31日前),以上七类人员参加今年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,无论是否达到国家及自治区职称外(汉)语考试合格标准,都可以直接参加当年度的职称评审。

县(市)及县(市)以下(不含地州首府所在市)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参加2004年职称外语考试中,仍然实行在实考成绩上增加8分的政策,加分之后的成绩在当年有效。这是这类人员最后一次享受加分政策。

来源:天山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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